讓我依法、有序地維護自身權益。
網友:闞玉梅
2025-10-12
我是一名市屬事業單位的在編工作人員,曾因公致精神障礙,在單位工作中,長期遭遇不公正對待,具有持續性、惡意性、系統性、群體性特征,明知我有精神障礙,還依然硬性剝奪憲法賦予我的合法權益,已遠遠超出個人糾紛范疇,嚴重違背《精神衛生法》。我曾嘗試通過單位內部渠道溝通,但問題始終未得到解決。由于事業單位人事關系的特殊性,我對通過何種法律或行政程序維權感到困惑,不清楚應選擇何種法定途徑。因此,懇請市政府能依據相關法規,為我指明:
“作為一名事業單位在編人員,當合法權益受到單位侵害時,在四平市具體應通過什么流程、向哪個具體部門(例如:市人社局、主管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)啟動維權程序?”
盼望您的明確指引,能讓我依法、有序地維護自身權益。希望能具體而清晰明釋。12348我已經求助過,他們也不清楚。
感謝您的關注!